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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七处古建筑列为文保单位 包括垅口祖厝等
2014-07-10 08:48:39  作者:桂丹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7月10日讯 记者昨日从永泰县政府获悉,嵩口镇下坂厝、垅口祖厝、下车碓厝、宁远庄,同安镇爱荆庄、九斗庄、同安寨等七处古建筑被列入永泰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下坂厝有望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被列入永泰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将统一用长1.5米、宽0.7米的青石制作保护碑。“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保护好古建筑,对于打造历史文化‘气质’,发展当地旅游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局长陈振灯说。

  据了解,这七处古建筑均为清代建筑。值得关注的嵩口镇下坂厝,建于清乾隆年间(公元1752年),距今已有262年。建筑坐西向东,建筑面积5080平方米。木雕、石雕、灰塑、彩绘均精雕细刻,保留着许多精品,尤其是十二扇镏金木雕屏风、太师壁上四扇镏金镂雕格扇,堪称镇宅之宝。曾有人出价600万元购买四扇镏金镂雕格扇,被族人拒绝。

  嵩口镇下车碓厝,建筑面积4120平方米,由敦仁堂和致远堂组成,建筑风格十分罕见。该建筑是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的《花季雨季》的作者郁秀的出生地。

  同安镇爱荆庄则由鲍姓祖先美祚公建于清道光年间(公元1824年),占地面积5200平方米。建筑四面外墙以形似米粒的河卵石砌成,廊屋高二层,防御通道环绕全寨,前左角和后右角各建有一座三层碉楼,防御设施齐全,是典型的闽东土寨。

  据了解,由于雨水冲刷、寒潮、虫害等自然因素,以及村民在建筑内生活、活动等对建筑的影响,几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出现破败的情况。由于都是经济状况一般的农户,且缺乏文物保护意识,房屋出现漏雨、霉烂、墙面损毁等现象。同时,有的居民出国,有的居民迁居,大多不在古屋居住,导致古屋物品频繁被盗。去年5月,下坂厝价值600万元的屏风就被盗一半。

  今年,永泰正式启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嵩口镇开发项目,同时将整合古建筑林立的同安镇古寨堡资源,开发“闽中寨堡”探秘游。

  据介绍,七处古建筑将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后再精选一两处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福州晚报记者 桂丹 通讯员 卢余清)

【责任编辑:蔡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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