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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孩办证材料精简了 遇刁难可致电83222273
2014-06-20 07:49:44  作者:邱泉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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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一孩办证材料精简了

  夫妻均为福州户籍,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即可办一孩生育证

  海峡都市报6月20日讯 过去,办理第一孩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夫妻双方均需开具婚育证明。而今,福州人口计生委简化生育服务证办证手续,若夫妻双方均为福州户籍,办第一孩生育服务证仅需身份证、结婚证,不再提供其他婚育证明材料。这是近日出台的《福州市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中规定的。昨日,福州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对“办证新规”进行了解读。

  福州户籍夫妻持双证即可申请

  根据《规定》,福州第一孩生育实行登记领证制度。

  双方均为福州户籍,拟生育第一孩的夫妻,持双方身份证(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不一致的,应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向福州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登记,即领取生育服务证,不再提供其他婚育证明材料。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向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

  夫妻一方为福州市户籍、一方为外市户籍的,外市一方应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婚育证明。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申请需提供《福建省办理再生育申请和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福州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说,按照原先的规定,当事人为了凑齐材料,要花费很多的精力和时间。《规定》针对此类现象作了较大力度的改进,精简办证材料并规范办事条件。

  榕五区户籍可常住地办证

  夫妻双方户籍均在福州市的,可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办证。户籍地与常住地均在福州市区范围内(包括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但户籍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可选择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办证。

  福州市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士介绍,为提高办证工作效率,福州市人口计生部门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责任制。人口计生部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办证所需材料。首先收到当事人申请的办证工作人员,要留下当事人联系方式,负责全程跟踪办理,直至发证为止。

【责任编辑:徐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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