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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社会实践将成为福州中小学生“必修课”
2014-10-21 09:21:06  作者:李建芳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社会实践不合格 不具备毕业资格

  福州市教育局德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中小学开展“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因此,这几年一直要求中小学在学生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据了解,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实习、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社区服务、科教文化活动、志愿者活动、勤工俭学等形式,采取学校统一组织与学生自主设计参与结合的形式,其中,学校组织的活动天数要占总天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新规要求,中小学应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此项考核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资格认定范畴。社会实践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初、高中学生须在就学期间完成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总量,且每一学年的实践成绩在“合格”以上,才具备毕业或报考高一级学校的资格。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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