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科教文卫
福建省教育厅:中职学校下月6日前须退还已收学费
2013-11-26 21:11:34  作者:何海铭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6日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期陆续有学生投诉反映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尚未退还学费等问题。为此,省教育厅日前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迅速做好学生退学费工作,限于12月6日之前,将已经收缴的2012~2013学年学生学费全额退还给学生。

  据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是省委、省政府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大部分学校均及时退还已收取的2010级和2011级学生的2012~2013学年学费。但仍有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未及时足额退还学费,损害了学生利益。

  为保证免学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学生如数收到退还的学费,省教育厅将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对各市、县(区)及省属中职学校的退费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于未能严格贯彻执行中职免学费政策,挤占、挪用、截留免学费补助资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福州日报记者 何海铭)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