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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规定:高校不得将辅修专业当成双学位招生
2013-11-14 22:18:42  作者:何海铭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4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进一步规范高校辅修专业教育证书的管理,有关高校不得将辅修专业教育当作双专业、双学位教育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进行招生宣传。

  省教育厅表示,各高校可按规定设置辅修专业,并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及辅修学位证书。获得这两种证书的学生名单,可在省教育厅网站的“福建省高校《辅修专业证书》信息查询”栏目查询。由于此前操作不规范,不少高校的辅修专业(学位)证书,是以“双学士学位证书”等名目出现。实际上,辅修学位和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福州日报记者 何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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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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