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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司法和统计专业职称考试下月起执行新收费标准
2012-08-27 20:58:39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7日获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日前重新核定我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9月1日起,我省国家司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据了解,新标准收费年限为3年,其中国家司法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3科)、国家司法考试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1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初级每人每科45元,考试科目2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中级每人每科50元,考试科目2科。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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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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