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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随迁子女将与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2012-08-21 22:13:13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小片区”管理全面覆盖民办随迁子女学校

  福州新闻网讯 今后,在推进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和城乡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时,将全面覆盖城区特别是城乡接合部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省教育厅21日出台的意见指出,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在政府资助、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目前,我省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但部分地方由于城区公办教育资源不足,还存在少数以接收随迁子女为主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据了解,这些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随迁子女教育的不同需求,缓解了城区教育资源紧缺的状况,方便了随迁子女就学。意见指出,各地将对辖区内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下达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委托任务,并按照当地同类公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足额拨付教育经费,用于减免随迁子女相应的学杂费,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按照免学杂费资金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与此同时,我省将鼓励财力较为宽裕的地区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

  我省将坚持扶持和管理并举,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将配齐配足师资,促使民办随迁子女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向“正规军”看齐。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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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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