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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出台新规:初中毕业生可参加非全日制中职教育
2012-07-19 21:09:03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凡是初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参加非全日制中职教育。省教育厅19日发出通知称,参加非全日制中职教育的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入学,春季注册时间截至4月20日;秋季注册时间截至11月20日。

  据了解,中职校近年来面向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采取灵活形式开展非全日制教育,是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构建面向全民继续教育体系的新探索。

  今后,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由招生学校报学校或教学点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予以办理非全日制教育新生录取手续。非全日制教育新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学生学习形式选择“灵活学制”,严禁将非全日制教育学生注册为全日制教育学生。按初中毕业学历及同等学力录取的非全日制教育学生,学习时间原则上为3~6年,最短不少于2年;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和同等学力录取的非全日制教育学生,学习时间原则上为1~3年。

  学生就读前已经取得了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相关专业课程可以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如学生参加国际、全国、全省或地市级各种知识、技能、文艺、体育等竞赛受到表彰和获得奖励的,应酌情奖励一定学分;学生在工作岗位上通过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等,为企业带来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根据实际情况奖励一定学分。

  省教育厅表示,非全日制中职教育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相应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累积达到相应专业规定的学分,将颁发毕业证书,证书内注明“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和实际学习年限。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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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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