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科教文卫
榕实施医疗惠民措施 12类大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2012-07-11 21:32:18  作者:李蓓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看病预约“一号通”、大病医疗救助、村卫生所药品进价销售……记者从11日召开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实施一系列医疗惠民措施,进一步降低百姓就医负担。

  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群体纳入医疗救助

  今年,我市将继续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雇工人员以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目前,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80万人,参保率达96%以上,全市新农合参合率为98%左右。

  在保障水平方面,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5%、70%和75%左右。

  更多困难群体将享医疗救助。根据今年医改工作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将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参加医保或新农合将获资助;同时,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至60%。

  此外,针对部分特定对象,全面推行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大病保障,并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Ι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基本医保之外,我市鼓励企业、单位、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30%村卫生所药品“零差率”

  去年,我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今年,我市计划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年内,全市所有村卫生所配备使用“基药”,其中30%的村卫生所将实施零差率销售改革,即一些常见病、多发病使用的基本药物,按药品进价销售。

  在药品采购方式上,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交易进程和基本药品配送进行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全市乡镇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品采购交易资源共享、动态监管。

【责任编辑:池文娟】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