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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家庭书面作业
2012-05-24 20:45:19  作者:谢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4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福州市2012~2013学年全日制小学校历和教学计划已经公布。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各校要严格控制课外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

  根据安排,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于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开学,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2013年1月23日(农历十二月十二,星期三)学期结束,全学期教学时间(包括集体教育活动和复习考试时间)为20.5周。寒假从2013年1月24日(农历十二月十三,星期四)开始,2月17日(农历正月初八,星期日)结束。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于2013年2月18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一)开学,2月19日(星期二)正式上课。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学期结束,全学期教学时间(包括集体教育活动和复习考试时间)为18.5周。暑假从2013年7月1日(星期一)开始,8月30日(星期五)结束。

  市教育局要求小学生早上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50,冬、春季节还应推迟。对于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学校开门前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允许其提早进入校园,指定专门地点对学生进行集中管理,并安排专门人员值班监管。小学一、二年级每周26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小学每课时40分钟,课间休息10分钟,课间操活动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小学每天不超过6小时;严格控制课外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此外,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以及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学校和教师要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对其中少数确实跟不上学习进度的学生可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以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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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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