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科教文卫
红十字大病救助增两病种 费用超20万发30%救助金
2012-05-23 21:19:30  作者:何海铭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3日,省红十字大病救助新闻发布会暨福建省红十字爱心之旅活动启动仪式在福建会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以下简称“大病救助”)对象由原来的6类人群调整为4类人群,救助病组增加地中海贫血和血友病,并试行差额累进救助的补助办法。

  根据新的大病救助办法,救助对象调为4类,原来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归入城乡低保对象里,不单列;原来的特殊困难家庭这类对象因没有具体文件对其标准进行认定,统一归并到低收入家庭。调整后的4类救助对象分别是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成员。

  在救助疾病方面,新增地中海贫血和血友病2个病组,调整后的救助疾病组类共7类,分别是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

  此外,救助金发放计算基数也有变化,由原来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部分后,所余的由个人负担费用(含目录内药品诊疗及抢救时使用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费用),改为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同时,救助金的计算方式开始实行差额累进救助,具体为:年度内患上述7类疾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3万元~5万元部分,按10%给予人道救助;5万元~10万元部分,按15%给予人道救助;10万元~20万元部分,按20%给予人道救助;20万元以上部分,按30%给予人道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1次,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当天,省红十字会还举行了“2012年福建省红十字爱心之旅活动”启动仪式。接下来,省红十字会将在全省征集大病救助对象,寻求爱心企业结对救助,入户慰问大病困难群众,拓展大病救助项目募捐。

  相关链接

  “大病救助基金”如何申请

  救助对象需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填写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并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证明,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与费用资料,城镇医保及新农合等报销情况;县(市)区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报送设区市红十字会复核;设区市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后报送省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对设区市上报的救助资料进行复核评审,符合条件的确定救助名单和救助金额,评审结果经省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省红十字会将救助金直接汇入救助对象的银行账户,并告知设区市、县级红十字会。

  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家庭困难情况证明、疾病及费用证明、受助对象本人姓名的银行卡号或存折号(含账户名、开户行)。详情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网上查询,福建省红十字会网http://www.fjredcross.org.cn/;现场查询,省、市、县(市)区大病救助项目办,省大病救助项目办电话:87760263。

  (福州日报记者 何海铭)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刘必泳】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