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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省示范性高职首次试点单独招生 4月5日起报名
2012-03-29 21:02:11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9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我省共有13所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其中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是首次列入单独招生改革试点。4月5日起,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中职校毕业生可登录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网(http://218.5.5.86)报考。

  13所高职试点单独招生

  去年,我省共有6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分别是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今年,我省新增7所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分别是黎明职业大学、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和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至此,今年我省共有13所高职院校试点单独招生。

  最多可报2所试点院校

  今年,全省有2类考生可报考13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一类是取得今年我省普通高招统考报名资格且获得考生号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另一类是取得今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报名资格且获得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校毕业生。

  考生最多可以选报2所试点院校,并按顺序填报志愿。如果考生同时被2所院校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则录取到第一志愿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今年高考或“高职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今年高考或“高职单招”考试。

  中职校毕业生不必参加文化考试

  省教育厅表示,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职业倾向测试(面试),中职校毕业生可以不必参加文化考试,但必须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将在“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网”上公示3天,待公示期满后,如果没有异议,院校将拟录取考生花名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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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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