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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支一扶”今年拟招500人 3月10日起报名
2012-02-02 21:54:09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记者2日从省公务员局获悉,目前正在开展岗位招募工作,毕业生报名时间定于3月10日8:00至3月29日24:00。

  招募对象为2012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招募的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将按月获得1400元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并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此外,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除了服务期间的待遇保障外,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要自主择业,不过只要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多种优惠政策。

  全省公务员招考将安排不少于当年“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数10%比例的职位,进行定向考录。不仅如此,省、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也都会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同时,这些毕业生还将享受加分政策,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毕业生如果想继续在农村基层工作,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

  此外,这些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如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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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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