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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警总队详解新交规驾规 两种情形将终身禁驾
2012-12-21 22:33:25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5.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

  答: 123号令规定:一是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二是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三是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6.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计算在内?

  答: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各有五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科目一、二、三,考试前都需要提前预约。123号令实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自助预约考试,增加了考试预约方式。

  提醒:群众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1天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

  7.123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答: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8.考试合格后多久能拿到驾驶证?

  答:为了让新驾驶人养成文明礼让、安全守法驾驶意识和习惯。申请人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之后即可当日领到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使用☆

  扣证期间又补证的将严罚

  1.大车驾驶人如何审验?

  答: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提醒:未按规定参加审验仍驾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于上述大车证驾驶人,如无实际驾驶需求,可主动申请降为小型车驾驶证,避免因逾期未审验受到处罚。

  2.小车、摩托车驾驶人如何审验?

  答: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审验的情形有两种: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提醒:未按规定参加审验仍驾车上路的,将被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大车驾驶人在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答: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违法行为及记分,不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及记分,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

  4.办理哪些驾驶证业务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答:驾驶人办理以下业务时,需要提交县级以上或者部队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一是初次申请驾驶证和申请增加准驾车型;

  二是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驾驶证换证,有效期满换证,以及办理外地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

  三是因身体条件变化主动申请驾驶证降级换证;

  四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驾驶人,每三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提醒: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人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对实习期有这些新规定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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