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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新生10日起可领纸质档案 学生不得私自拆封
2011-08-09 21:12:00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9日获悉,从10日起,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确认所在地的县(市)区高招办签名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报考材料(简称“纸质档案”),被本科层次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录取的考生还必须领取《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领到纸质档案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时及时将本人报考材料交给学校有关部门。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未到校报到的,应于当年12月底前将报考材料原封不动交回原报名确认所在地高招办统一保管。省高招办表示,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被省外高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有关负责人提醒,已录取考生必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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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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