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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局出台新规 民办学校跨年度收费可举报
2011-08-07 22:33:38  作者:谢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市教育局日前出台规定,对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规定指出,民办学校有跨年度一次性收费、收取教育储备金以及与学生入学有关的赞助费等行为,学生及家长可拨打83336611和83332391举报。

  规定提出,家长必须将学费存入规定的学校银行基本账户,并向校方索取正式的财政部门核发的学费收费票据,拒收收款收据等非正规的收费凭证。

  根据规定,学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家长应拒绝跨年度一次性收费的所谓“优惠”, 特别不要轻信或与学校签订由学校单方面作出的诸如“将保证您的子女上某某大学”的承诺或协议书,因为这些做法都不受到法律和政策保护。

  此外,根据福州市中招政策规定,所有普通高中(民办普高特色班除外)不得招收无学籍的高中“线下生”(指中考成绩在288分以下),“线下生”权益将不受政策保护。

  (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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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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