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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农合定点民营公立一视同仁 评估拟9月开始
2011-07-22 23:14:33  作者:李蓓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市卫生局制定《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今年起,我市将对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评估,新开办的医院若符合条件通过评估,也有望成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已有定点资格的医院如有重大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资格。

  民营医院可申请新农合定点

  《办法》规定,此次评估主要针对福州市区域内申请加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省、市、县、乡级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将作为评估对象,通过评审后可纳入新农合医疗定点范围。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208个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上是公立的医疗机构。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后,一些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也有资格申请成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具体评审程序和要求上,将与公立医院一视同仁。

  评估除了针对申请加入的非定点机构,还包括目前已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的医疗机构。按要求,今年起,我市每年将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年度评估,但已经实施专项检查评估的定点医疗机构,当年可不进行年度评估。若一些定点医院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被评估为不合格,将取消其定点资格。

  评估80分以上具备“定点”资格

  按规定,非定点医院要申请成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具备5个基本条件:一是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专业诊疗技术服务准入许可,从业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无超范围执业和使用非卫技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二是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同等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三是具备与市新农合信息平台联网运行和网上即时结算报销的条件;四是社会信誉良好,无拒绝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查监督行为;五是新申请单位要连续开业满半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如果医疗机构主要执业范围不属于新农合补偿范围,如美容、疗养等,一律不受理评估申请。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医疗机构还得过“五关”,接受包括合理收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群众满意等五大方面的评估。每次评估结果实行量化考核,采取百分制记分。获得80分以上,则评估合格,具备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综合评估分数在60分~79分的,不具备资格,整改半年后才能接受再次申请;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不能通过申请,而定点医院也将取消原有定点资格,整改1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评估拟9月开始 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此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现场评估由市、县两级管理机构牵头实施。

  按计划,8月下旬,负责评估的单位将受理各级非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并于9月统一组织评估。届时,新农合管理机构将组织7名新农合、医疗保健专家组成评审组,依据评估标准赴现场进行资料审查、现场审查、问卷审查等工作。

  综合审查意见将在“福州卫生信息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医院,将具备定点资格。

  (福州日报记者 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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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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