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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 责令整改不合理行为
2011-06-29 23:00:32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9日获悉,为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将及时查纠扩大范围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以及不执行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公示等违法、违规行为。

  29日,省人大常委会来榕开展民办教育调研。目前我市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共1287所,其中幼儿园900所。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基本规范、合理,其中250/月以下的约占23.3%250300/月的约占24.2%300350/月的约占18.6%350400/月的约占11.83%400450/月的约占9.5%500/月以上约占12.6%1000/月以上占少数。

  据了解,民办幼儿园应向批准其办园的同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办园成本和收费标准。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备案后,对外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对虚高定价等不合理行为,采取个别约谈等办法责令整改;对不按规定报备收费标准或超过报备标准收费的行为,教育主管部门不予通过《办园许可证》年审。

  市物价局表示,为更好地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将进一步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同时严格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定期组织价格检查人员进民办学校巡查、走访,及时查纠扩大范围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以及不执行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公示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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