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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11家省属医院互认39个检查项目 避免多余检查
2010-11-23 21:38:36  作者:张笑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3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福州辖区内11家省属医疗机构对39个检查项目实行互认,患者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39个检查项目均达到互认条件的医院有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等9家医院;福建省老年医院除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FT4)之外,其余37个项目达到互认条件;空军476医院除甲胎蛋白(AFP)之外,其余38个项目达到互认条件。

  在医学影像互认方面,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4家医院的DR、数字乳腺影像、泌尿系造影、CT、MRI影像等医学影像项目均达到互认条件。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的DR、泌尿系造影、CT、MRI等医学影像项目检查达到互认条件,但模拟乳腺影像检查(经CR转换)暂不符合互认条件。此外,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建省老年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和空军476医院无PACS系统,均未达到互认条件。

  如果患者要求或因病情需要做重复检查,如CT增强扫描、MRI平扫等200元以上大型检查项目,应签订福建省属医院间医学检查互认项目知情同意书。

  据了解,医学检查互认项目工作是动态的,随着相关条件的改变,将定期调整互认项目。省卫生厅将定期在福建卫生信息网和居民健康信息平台上公布互认项目。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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