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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先进班集体和学生开始评选 体育纳入参评条件
2007-11-26 22:44:20  作者:汤淌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6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组织开展评选2008年省级“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学生个人参评对象原则上只能获得个人荣誉称号中的一种。
   
  此次评选表彰的范围为各普通中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目前学籍在册的全日制学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转入学校就读两年以上方可参评。
   
  此次各项评选都将“体育煅练”作为评选条件之一。如“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标准中要求:全体同学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的积极性,班级体育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
   
  “省级三好学生”的标准也有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体育合格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于12月25日前将评选材料报到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逾期不予受理。
   
  此外,各地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类学校和文理科学生所占比例,并向省级文明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地校(样本校)和省青少年道德建设课题实验校倾斜。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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