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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虎山学校又曝丑闻 家长投诉其招生设“陷阱”
2007-10-21 20:42:46  作者:叶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于是,记者将事情来龙去脉通报给闽侯县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让记者联系该局民管办,但记者始终无法联系上该局民管办工作人员。

  又有家长揭“陷阱”

  19日,本报热线总值班室又接到一位家长反映,小孩在五虎山学校遇到与詹先生类似遭遇。

  来自四川的陈先生告诉记者,2006年8月底,他将小孩送往五虎山学校学习。同时,他向五虎山学校缴纳了从初一至高中毕业的学费38000元以及报名费200元,其中出具正式发票的只有4000元,其余均是收款收据。

  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花辛苦赚来的血汗钱,将小孩送往五虎山学校,目的是为了小孩能接受更好地教育,但他失望了。五虎山学校学习风气不好,歪风邪气却盛行。小孩在校封闭式学习期间,被其他学生殴打致伤。有的同学将他小孩的教科书偷走,小孩从家中带去的一些生活用品都被其他同学抢走。受不良环境影响,小孩无心学习,成绩呈直线下滑。

  于是,陈先生在2007年6月向五虎山学校提出退学申请,要求校方退还剩余的学费。校方称“董事会在研究,让他9月1日前去办理退款手续。”9月1日,陈先生到五虎山学校时,校方称“董事会还没批复,开学初学校工作很忙”。同时,校方出具了一张纸条,让陈先生10月初再到学校办理。令陈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当他手持纸条前去五虎山学校时,校方却让门卫将其阻止在校门口。于是,陈先生联系了黄副校长,但对方还是声称“董事会还没批复”,随后将手机关机。

  家长们失望地告诉记者,送小孩去五虎山学校就读,本想为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但事与愿违,他们非常失望。他们呼吁,五虎山学校善待每一位学生,不要让他们流血又流泪。

  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收费只能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对于此事进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福州晚报记者 叶繁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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