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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元旦施行 补偿金拟用于8领域
2014-12-10 09:19:48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晚报  【字号

  《办法》拟规定,流域生态补偿金将用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企业环保搬迁改造、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造林防护、省政府确定的其他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18日前通过三种方式提意见:登录福建政府法制信息网,将意见寄至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编350003),将意见发送至fazhi@fujian.gov.cn。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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