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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藤路两侧旧屋区项目征收倒计时 逾期搬迁失奖
2014-09-02 07:50:04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逾期搬迁将不享受优惠政策

  问:项目签约期至9月16日止,群众逾期搬迁有何损失?

  答:我们坚决杜绝逾期搬迁反而多得利的现象发生,凡逾期搬迁的,将不享受规定的一切奖励及优惠政策。以货币补偿为例,若居民签约期内签约搬迁,除享受区位补偿款、旧屋补偿款、搬家费、增发过渡费等费用外,还将额外享受搬迁奖励、公摊补偿、货币补偿奖励、按户搬迁奖励、租房补贴等政策优惠。一套合法建筑面积60平方米、结构木二等、成新率65%的私房住宅,若逾期搬迁,货币安置补偿款前后相差将近一半。因此,希望被征收户能于9月16日前及早搬迁,以免自身利益受损。

  问:征迁指挥部接下来还将会采取哪些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答:目前,离签约期截止日只剩15天,我们希望被征收户抓紧时间协商,早日搬迁,特别是内部纠纷多的家庭要早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对于私房,若在签约期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我们将向仓山区征收办申请启动征收补偿决定程序。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仍不搬迁的,将由作出补偿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拒绝搬迁的公房承租户,将按照《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办法》和《福州市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征收部门与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或产权人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征迁指挥部将协调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或产权人依法搬离承租(住)户。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仓萱/文 叶义斌/摄)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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