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即时信息
榕突查防暑降温工作 建筑工人:不知道有高温津贴
2014-08-07 11:20:41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部门要求:企业须落实防暑措施

  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制定和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合理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的工作时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

  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温度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举报电话:0591—83341202。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文/摄)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