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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专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将严查重罚冒黑烟企业
2014-06-12 19:06:03  作者:胡巧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对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不落实、废气处理设施未建设或形同虚设的企业,将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而对整改无望的或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企业,则一律予以取缔或关闭。对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事项或反复出现黑烟回潮的企业,一律予以关停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去年以来,福建省环保厅连续在整治黑烟污染顽疾上出重拳,先后挂牌督办并曝光60多个冒黑烟问题,涉及数百家企业。“很多冒黑烟问题可以治理,关键是企业是否重视。”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将铁腕执法,对冒黑烟企业形成强大威慑力,倒逼企业自律。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还呼吁:“空气改善离不开全民努力,希望群众从自身做起,减少私家车使用,倡导低碳生活,积极监督举报违法排污。”

  重拳出击严查涉重金属、医药制造行业

  本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将在近年来集中整治重的有色金属矿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电镀以及医药制造行业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加大查处力度,巩固整治成效。

  对停产整治企业,要严格验收标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在产企业,要加强对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物转移的监管;对在建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得批准其试生产;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问题突出、性质恶劣的违法问题要予以挂牌督办,集中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福州新闻网记者 胡巧灵 通讯员 曾咏发)

【责任编辑:胡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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