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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燃气企业将建电子信息系统 各环节电子管理
2013-06-27 07:06:38  作者:张秀冰 汤顺清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6日获悉,福州市城乡建委近日牵头启动了建筑施工、燃气安全生产、供水和污水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据了解,本次行动分成5个组,分别是房建组、市政组、公用事业组、地铁组、燃气组,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能满足要求的,一律要求停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立案查处;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提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清出我市市场。

  建筑施工方面,我市将加强各类违规渣土运输问题的监管查处,严格渣土处置核准制度。市容局将与市城建委等部门联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打击渣土无资质运输等现象;加强各类违规渣土运输问题的监管查处;严厉查处渣土运输处置各类违法行为,突出整治乱卸倒、乱堆放渣土行为;严查建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渣土、泥浆、沙石等运输业务发包或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个人;严查驾驶人员未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从事渣土运输行为;严查无资质企业或个人参与建筑垃圾及地材运输行为;严查未按指定线路、未按指定地点、未按规定使用GPS、未密闭运输建筑垃圾行为;严查涉及渣土运输交通安全的违规行为。

  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方面,将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用气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一方面要责令燃气经营企业停止向其供气,另一方面要提请当地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进行依法取缔。严厉打击违法存放钢瓶、经营或销售瓶装液化气、利用钢瓶转充液化气等行为,严肃查处液化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性气源,以及充装或者使用报废、不合格、超期未检钢瓶等违法行为。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电子信息系统,对燃气充装、供应、送气、用气等环节进行电子化管理。依法查处、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

  (福州晚报记者 张秀冰 汤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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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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