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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规范驾培学时制 考试不合格驾校不得收复训费
2013-03-25 21:22:11  作者:常诗纯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考试不合格驾校不得收取复训费

  实行学时制后,最令广大学员担心的就是,学时学满了,考试没过关怎么办?再次进行培训需要交学费吗?

  针对这一问题,通知规定,对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不安排复训的,或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安排复训而收取复训费的驾培机构,经调查属实的,由辖区运管所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的,停止驾培相关业务的办理至整改完成。

  这也就意味着,只要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也就是参加完科目一考试后三年内,学员科目考试不合格的,驾校要免费为其安排复训。“目前福州驾培价格相对较高,如果再因考试不合格而向学员增收复训费,会过度加重学员负担。”业内人士表示,今年元旦实施的驾考新规规定,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这项规定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驾校的利益,不会出现学员一直考试不合格,驾校无限量进行培训的情况。

  教练员违规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除了对复训费作出明文规定,通知还指出,将加大对违规驾培机构及教练员的处罚力度。

  理论教练员不按教学大纲的内容组织上课或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实操教练员不按教学大纲的内容教学、不随车教学、收受学员钱财物或复训费、故意损坏学时系统车载设备;结业考核员在结业考核中故意刁难学员、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未按规定进行结业考核等行为,都被视作违规行为。

  对存在上述现象的教练员,经调查属实后,由辖区运管所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的,列入“黑名单”暂停教学工作,情节特别恶劣的上报省运管局取消教练员资格。

  (福州日报记者 常诗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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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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