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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规:同一车主 一辆车未年检其它车暂缓交易
2012-07-17 23:09:38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7日,记者从市车管所获悉,为防止报废车辆违规拆卸私卖零部件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警方出台新规:如果同一个车主名下有车辆逾期未年检,其他车辆的交易手续将被暂缓。

  据悉,今年五六月份,我市大中型客货车年检率为85.5%,逾期未年检车辆达934辆。市车管所表示,其中不少是报废车逾期不年检,很可能是车主找地下公司拆卸车辆零部件出售。这些零件若流入汽配厂,将会造成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因此警方出台新规,若同一车主名下有一辆车未年检,其他车辆的交易手续将暂缓,一旦车主补上年检手续,则可迅速办理其他车辆的相关手续。非报废车逾期未年检的,车主办理年检后出示相关手续证明,其他车辆交易手续亦可恢复办理。

  记者了解到,私自拆解车辆的车主,须前往我市合法报废公司申请注销(地点在群众路五一路口源利明珠大厦A座6楼)。办理人要带齐车辆行驶证、产权证和号牌前往,如车辆所有人为单位,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车辆所有人为个人,则要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或实际使用人身份证。此外,车辆所有人还必须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一旦注销车辆继续在道路上行驶或产生其他任何情况,一切法律责任由所有单位或所有人承担。以上政策仅限于2011年12月31日前已灭失的车辆。对于今年私自拆解的,警方称正在收集车辆资料,如何处理尚未决定。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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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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