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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起三环内限制货车通行 违者罚款150元扣3分
2012-06-17 21:24:15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载货、载客汽车限行办法

  记者了解到,此次对载货载客车辆限行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5日,为宣传教育劝导阶段;第二阶段从25日起,严查严处闯禁行。

  重中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三环路全线(含)和二环路与三环路之间道路7时~21时禁止通行;江滨大道、闽江大道、南江滨大道、南江滨休闲路、水岸名居口南侧通道、金榕南路、金祥路、凤冈路、东山路等9条道路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24小时通行规定不变。

  轻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 二环路(含)以内道路7时~21时禁止通行。

  轻型自卸货车限行规定:三环路(含)以内道路7时~21时禁止通行,其中江滨大道24小时禁止通行。

  外地轻型货车限行规定: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但允许通过三环路借道过境。

  大型载客汽车通行规定:车身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等营运大型载客汽车进出市区至客运场站的,二环路以内道路按指定路线通行,二环路以内其他道路禁止通行;禁止大型载客汽车上二环路高架桥(除尤溪洲高架桥和鹤林高架桥外)通行。

  禁货限行实施后,警方将加强全市路面管控,限行车辆闯禁行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或者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50元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证3分的处罚;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将被处以1500元罚款。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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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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