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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福之州”成外来人员求职福地 注意求职须知
2011-02-09 22:16:12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免费就业服务、权益保障、子女就学、公租房供应……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劳动力资源的引进和外来劳动力务工环境改善,在务工人员关心的问题方面采取了积极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有福之州”已成为中西部地区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的理想选择。

  >>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

  福州市2006年就出台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在福州连续居住并办理“暂住证”满5年,年龄40周岁以下,无违法犯罪记录,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工作已满3年,且已办理社保手续,本人要求将户口迁入的,公安机关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公共就业服务实行“零收费”

  福州市所有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全部向农村劳动力开放,并实行与本地居民同样的“零收费”服务。对企业培训农村劳动力上岗予以专项经费补助。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周星期五都在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举办劳动力直接对接的招聘会。春节期间天天举办招聘活动。招聘会企业和所有求职人员都实行免费服务。

  >>农民工子女上学无忧

  2007年秋季开始,福州市公立校全面放开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对符合我市规定的具有“三证”(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的随迁子女,相对就近安排到公立小学就读。对于部分生源爆满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基本解决了农民工子女在榕读书“进得来”的问题。2010年,福州马尾区在全省率先施行12年义务教育,外来工子女、职专学生,都成为这项新政策的直接受益者。

  >>建立维权绿色通道

  据了解,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设立“投诉岗”,并公开投诉电话、投诉地点,采取现场投诉、集中办公等方式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劳务中介、劳动争议等方面的举报、投诉,专人负责受理,专人组织协调,做到快接快报快结,投诉一件、调查一件、落实一件、反馈一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福州各地劳动监察大队地址、联系电话详见A8A9版“寻工地图”)

  >>可买经济适用房

  符合条件的所有进城务工人员可在榕城购买经济适用房,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年限的务工人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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