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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要按道行驶!1月电动车交通事故23起死4人
2011-02-13 21:05:30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民警对电动车在八一七路非法驶入机动车道进行查除

  警方表示,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两轮骑行平衡性与制动性差,骑行在机动车道安全隐患严重。2010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共计449起,造成55人死亡,523人受伤。今年1月电动车交通事故共发生23起,死亡4人,受伤25人。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被处以20元罚款。警方提醒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应按照规定悬挂号牌,携带车辆行驶证,严禁闯禁行和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截至本月9日,我市共回购超标电动车9450辆,换购33153辆,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达到228555辆。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俞松/ 通讯员 李善凤 安泰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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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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