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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最高限速无法满足需要 标准能否适当放宽
2010-03-31 10:18:0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赞成声】 
    
  提高电动车准入门槛可减少交通事故 
    
  电动车主、网友“clam121”:我觉得这个是早该做的事情!我认为把使用门槛提高,可以减少很多事故发生!我每天上下班都要骑10公里的电动车。电动车是代步工具,但绝不是可以拿来和机动车相提并论的东西。

  现在那么多交通事故,其中不少是电摩的问题,塑料外壳轻便车身却跑得那么快,安全问题显而易见。每天那么多从身边飞过的电摩,比机动车快的都有,很多年轻人骑着电摩,在机动车道上飙车,很帅的样子,但太危险了!支持电动自行车上牌,电摩禁行! 
    
  【建议声】 
    
  政府要下决心该花的钱要舍得花 
    
  读者王先生:按照福州市有关部门的统计,目前福州市区电动车有70万辆,超标的有50多万辆,这场电动车整治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大量的超标车。对于这些车主来说,买电动车无非是为了方便出行,只要让他们合法上路,快一点、慢一点倒是其次。因此,当务之急是政府要下决心,舍得花钱,让这些超标电动车车主顺利置换到符合标准的新车,相信就会有效解决当下的矛盾。 
    
  地铁开通后再禁电摩会更好 
    
  电摩车主、网友lynlin:花2800元买一部电摩方便上下班,每天来回20公里的路并不轻松。天天斥责电摩走机动车道,我们愿意拿自己生命开玩笑?骑车在路上,非机动车道上挤着挤着就挤进来私家车和出租车了,走人行道吧,多少的小商小贩在占道卖,我们该走哪条路?现在交通不畅,不能把全部责任推到电动车上,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大部分都不符合1999年国标,但那也是政府允许生产允许卖的,为什么不早点从源头抓起?建议等地铁开通以后,再逐步取消电动车。

  到那时,相信路面交通会好很多,再实行现在的计划,一定会顺畅得多。 
    
  现行标准能否适当放宽 
    
  网友:对于“电摩”上牌,我举双手赞成,但那个标准是不是太苛刻了点?我前天刚刚买了辆有脚踏的大马力电动车,如果按那个标准,绝对报废。再说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20公里,这意味着什么?满大街的电动车在街上慢慢走,会不会更堵?我投放宽标准一票,但如果说完全赞同,那我就办不到了,除非把“时速不高于20公里,重量不大于40公斤”这一标准放宽一些,这个标准太旧,和目前的城市道路状况也不相符。 
    
  道路设置应考虑电动车道 
    
  读者于先生: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频发,电动车有责任,但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交通管理,否则就算给电动车上了牌,还是无法根治这些路面顽疾。

  还有,福州目前的道路设置也有问题,比如五一、五四路,机动车道越做越宽,可自行车道却被逐步侵蚀,导致电动车只能被迫骑在人行道上,这也为一些小刮碰埋下了隐患。因此,建议在道路设置时,也要更多地考虑电动车的行车路线。

  (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王勋/文 林丹/图)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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