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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 长乐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工龄补贴
2010-12-14 22:56:32  作者:李华友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明年元旦起,长乐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工龄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享受这一政策。

  发放对象包括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且当时在编在册,没有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的干部职工、离退休(退职)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含5·12干部)等。同时,已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但房屋面积未达到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人员也可享受这一政策。

  对于离退休人员,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给本人,而在职的干部职工则全额存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其购房或退休时给予发放。

  据悉,由于实行住房工龄补贴所需资金缺口大,明年先兑现1941年1月1日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和5·12退休干部、县处级退休干部(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其他对象将根据长乐市财政住房基金筹集状况分步实施。

  (福州晚报记者  李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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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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