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即时信息
法律援助审查标准将适时放宽 10项便民措施推行
2009-08-23 22:44:22  作者:覃作权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3日从市司法局获悉,本月起至明年6月,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全面推行法律援助10项便民措施。

  这10项便民措施包括:适时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审查标准,努力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的事项补充范围,力争全市法律援助办案总量比去年增长8%以上;力争年底全市全部完成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力争今年全市80%的法律援助中心有临街、一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专门接待场所;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广泛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力争年底在全市的90%村(居)委会建立以村调委会主任为主的联络员制度;探索法律援助机构授权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公民申请,在偏远地区和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设立流动工作站,巡回受案,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网上受理申请;对来访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有条件的地方可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专线;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卡(证),继续对低保残疾人和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证,对持卡(证)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就异地调查取证等开展协作;告知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并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引导法律援助人员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受援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实行全程跟踪,重点督办重大疑难案件,保证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发放监督卡,做好受援人跟踪,设立投诉电话,公开网络邮箱,规范投诉处理反馈工作。

  (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责任编辑:陈燐】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