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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奖励自主创新型企业项目 获省级认定奖10万
2012-03-19 21:13:45  作者:谢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9日记者从晋安区获悉,到2015年,晋安区财政预算用于科学技术支出的2%以上,将重点用于鼓励自主创新,创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农业创新基地。

  对在晋安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新通过国家级认定的,所在企业当年在晋安纳税1000万元以上、5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由区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项目扶持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新通过省级认定的,由区政府给予10万元一次性项目扶持奖励。

  对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星火计划项目的单位给予8万元一次性项目扶持奖励,对“十二五”期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研发经费奖励,对列入省、市区域重大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30%、20%项目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通讯员 王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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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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