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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境动植物名录范围扩大
2012-02-22 20:55:28  作者:黄璐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因特殊原因进境,须申请检验检疫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2日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近日生效,三大类动植物及其产品将禁止被携带或邮寄进境。

  一是动物及动物产品类,主要包括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遗传物质,肉类及其他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奶及奶制品,蛋及其他制品,燕窝,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他制品,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二是植物及植物产品类,主要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烟叶,种子(苗)、苗木及其他植物繁殖材料,有机栽培介质;三是其他检疫物类,主要包括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他制品等生物材料,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等。

  如果是因科研、教学等特殊原因,需要携带、邮寄新名录中禁止的相关物品进境,市民可提前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申请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实施检疫并出具检疫证书,取得的审批单、检疫证书应随附相关物品入境,否则一经查验发现,相关物品将被截留销毁或退回。

  由于此次新修订的名录比旧名录限制的范围更宽,有关部门提醒市民,在出入境时最好先了解清楚有关进境动植物检疫规定,新名录可登录福建检验检疫局门户网站查询。

  (福州日报记者 黄璐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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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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