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经济新闻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新规10月实施
2011-08-04 23:51:52  作者:黄璐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4日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10月1日起,由国家质检总局最新修订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相关部门提醒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据了解,新规与旧规定相比,在管理理念和内容上作了一些明显调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要求所有企业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即导入HACCP理念;二是通过第三方认证,即企业要自觉做好所建质量管理体系的第三方认证工作,有效的第三方认证等符合性评定结果将被采用;三是企业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的,需取得前置许可并提供相关许可证照;四是出口食品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运行及出口食品生产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另外,有关部门特别强调,出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发现存在安全卫生问题的,或企业因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被进口国(地区)主管当局通报的,在整改期间将暂停使用《备案证明》;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备案证明》的,将被撤销备案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

  (福州日报记者 黄璐聪 通讯员 黄剑锋)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