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经济新闻
领了抵用券 商家不让用
2011-08-22 21:56:47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抵用券上明明写着可抵扣烟酒以外的产品,为什么结账时商家不让使用?”日前,市民叶小姐使用抵用券却遭拒,经台江区工商局调解后才解决问题。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收取抵用券时要与商家核实使用前提,避免发生消费纠纷。

  叶小姐表示,不久前她在台江区世茂百货大丰收鱼庄消费,获赠一张面值50元的现金抵用券,上面写有“可抵扣烟酒以外的产品”字样。日前她再次去该店消费,结账买单时却被告知无法使用抵用券,商家的理由是“本次未消费鱼锅”。叶小姐认为,餐厅中的售价牌分别标注了各菜式与鱼锅的价格,说明菜式与鱼锅是独立销售的,并且券上标明可抵扣烟酒以外的产品,她无法接受商家的做法。

  叶小姐投诉后,经台江12315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叶小姐使用抵用券。

  据了解,今年初以来,台江区12315接到关于抵用券的各类消费投诉23起,反映的问题多是商家在赠送抵用券时未充分说明使用条件。为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收取抵用券时要与商家核实使用范围与时间,避免发生消费纠纷。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阮俊 竹云)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林芳】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