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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哥自贸协定下月生效 闽输哥产品将享受零关税
2011-07-26 21:45:29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6日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中国和哥斯达黎加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将于81开始实施,此举意味着我省机电、鞋类、纺织等输哥产品凭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中哥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将可享受哥斯达黎加的零关税待遇。

  据了解,根据《协定》,中哥两国将对各自90%以上的贸易产品分类、分阶段实施关税减让至零关税,其中超过6成的有机化学品、无机化学品、珠宝钻石、贵金属制品、首饰类等第一类产品在《协定》实施后立即实施零关税,第二类至第四类产品的进口关税分别在《协定》生效的5年、10年、15年内分阶段降至零。

  哥斯达黎加是我国在中美洲地区的重要贸易伙伴,2010年中哥双边货物进出口额超过12亿美元,其中我国向哥方出口额近10亿美元,同比增长37%,占哥斯达黎加进口总额的7%左右。福建检验检疫局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福建检区输往哥斯达黎加的法定检验商品达1333万美元;2011年上半年出口625万美元,同比增长47.75%,输出的商品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鞋类制品、纺织品、轮胎等商品上面。福建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81起,我省相关输哥产品只要凭借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中哥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即可享受哥斯达黎加的零关税待遇,这些企业应把握机遇扩大出口。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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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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