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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将重点扶持农产品区域性专业市场
2011-06-07 23:27:14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重点扶持新建或改造规范化、标准化农村集贸市场和专业农产品流通企业,逐步建立低温仓储和冷链系统的物流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并力争三年内在各县(市)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记者7日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流通业发展,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福州市农村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建设区域性专业市场

  根据《意见》,我市将重点扶持一批集散力强、规模大、管理规范的农产品区域性专业市场,增强我市农产品市场的辐射力,促进区域性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同时完善和拓展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积极推行农产品远程交易、网上交易、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交易及经营方式。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上下游延伸经营链条,通过建立农产品基地、发展订单农业、建设农产品采购和物流中心等方式,建立起农产品进入城市市场的快捷通道。此外,我市还将规划建设一批条件成熟,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县(市)区专业批发市场和对台农产品物流中心,推动榕台农业流通合作。   

  建立农产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

  在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方面,我市将着力支持和培育专业化的农产品运销企业和物流配送企业,同时加强农产品低温仓储和冷链系统的建设,形成产、贮、运、销配套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低温仓储和冷链系统的物流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

  《意见》指出,我市每年将重点扶持1~2家大型的以农产品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促使更多的农产品进入省外市场和国际大型连锁超市的营销网络。此外,鼓励供销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通过产权改革,引进战略伙伴,组建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培育品牌产品;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力争三年内在各县(市)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确保农产品食品安全。

  形成农村零售网络终端

  积极发展农村零售市场也是《意见》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意见》,我市将积极推行优势农产品市场营销及组织开展农商对接等方式,努力提高连锁超市、便利店、大型综合超市等新型零售业态中农产品的经营规模。鼓励供销合作社拓展农家店经营范围,依法开展药品、家电、图书、烟草零售、电讯器材、邮政代办、保险代理等连锁经营业务,提高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

  我市还将加强农村流通网络建设,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用三年时间,每年重点扶持一批符合商务部制定的规范化、标准化的“农家店”建设,特别是加快偏远山区农家店的建设。力争到2015年,达到日用消费品、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农家店)覆盖全市所有较大建制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办企业所属农村经营网点的商品综合配送率达60%以上,综合服务社在较大建制村的覆盖面达80%,逐步形成为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零售网络终端。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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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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