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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时单位买家电要出示自用证明
2011-05-23 21:39:00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旧机45天要送交、单位购机要出示自用证明……日前,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我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今后,企业若有盗用客户信息、虚开发票和回收凭证、录入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与家电以旧换新企业资格。

  根据通知,531日起,我省家电以旧换新中标回收企业应在45日内将新回收的旧家电交至拆解处理企业;对531日前已经回收但未交至拆解处理企业的旧家电,回收企业也应在726日前全部交至拆解处理企业。

  通知同样对拆解企业结算时间进行了明确。531日起,对回收企业交售的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应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结算并支付货款,在45日内审核垫付运费补贴。对531日前已经收货和拆解的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应在731日前完成旧家电审核、货款结算和运费兑付。

  通知还要求,531日起,中标销售企业及其销售网点兑付消费者补贴资金时,应在销售发票上加盖“已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专用印章。而以单位名义享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购买新家电的,购买单位要出示自用证明(加盖公章),并经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经贸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审核专用章)。

  通知明确,若中标回收企业未做到回收凭证、拆解凭证与旧家电一一对应的,或不按上述时限规定将回收的旧家电交售给拆解企业的,将不予兑付运费及拆解补贴。对凭证使用量未达到领取总量85%的中标回收企业,将不予发放新凭证。

  另外,今后企业若有盗用客户信息、虚开发票和回收凭证、录入虚假信息骗取补贴、将享受以旧换新政策所购新家电转手倒卖、将旧家电回流市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参与家电以旧换新企业资格。

  为此,我省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还将会同财政、环境保护等部门,择期开展为期1个月的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检查行动,检查重点包括:中标销售企业销售新家电是否真实,回收旧家电是否全部交售拆解企业,废旧家电是否按要求全部拆解,拆解量与回收量是否吻合,中标销售企业、回收企业人员是否参与倒卖废旧家电、回收凭证等。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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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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