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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减震器”功能为民众生命财产保驾护航
2011-04-22 10:41:28  作者:陈为潮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建保监局局长王小平介绍,2010年,我省发生多次重大自然灾害,保险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6•18”特大暴雨灾害期间,保监局及时果断地启动了事故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连续下发8份文件部署行业抗灾,局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一线,靠前指挥抢险救灾工作,现场部署灾后理赔的开展。全行业累计派出查勘小组1743个、查勘员3631名赶赴灾区,涌现出王守产、黄松峰等一批先进典型。

  值得一提的是,人保产险、太平洋产险、中华联合、华安产险等公司在灾害中充分展现出了“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2010年我省保险业重大灾害赔款超过7亿元,为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灾难唤醒保险意识

  “发生灾害或事故时,在一些发达国家,人们首先想到保险公司,而在我国,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政府财政的救济和支持。”榕城保险专家指出,面对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居家事故以及较低的家财险投保率的不对称现状,具有转移风险和降低风险危害作用的保险业,应积极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勇敢地站出来宣传保险,真正发挥保险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精巧稳定器”作用。

  有人认为,保险赔付对于活着的人来说,可能是有用的,而对于已经遇难的人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人都没了,要钱有何用?!”其实不然,保险对于遭遇了灾难但大难不死的人来说,它是一笔及时而有效的医疗补偿费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伤者自身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而对于死者来说,它的意义远远高于赔偿金本身,它是死者经济生命的延续;它是死者爱和责任的延伸;它是死者对生者的精神抚慰。

  人保财险福州市分公司的保险专家提醒,作为广大民众,安居方能乐业,要抱着对家庭、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识风险防范和转移的重大意义,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确保“后院不失火”。

  (福州日报记者 陈为潮 通讯员 刘可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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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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