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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工商局出面推荐 台湾美利达获评中国驰名商标
2011-12-22 21:07:30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2日获悉,在市工商局的帮扶下,台湾美利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美利达MERIDA及图”商标日前顺利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台湾本岛企业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由此增至14件。据了解,台湾本岛企业商标经我市推荐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进而保护台湾企业商标权,这在福州尚属首例。

  一场由维权引发的帮扶

  台湾美利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7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档自行车研发、生产的国际性企业,先后开发铝合金、碳纤维、镁合金等材料的代步车、休闲车、山地车、公路车、仿山地车、登山车、跑车等几十种高档自行车产品,行销德国、日本、英国等60多个国家与地区,在大陆有266家专卖店、展销点。

  据了解,该公司没有在护腕、护膝等运动用品上使用“美利达MERIDA及图”注册商标。但今年8月,该公司注册商标人员在台江一体育用品商店发现该公司的注册商标被用在“护腕、护膝”等运动用品上,让消费者误以为这些是美利达公司的产品。按照商标法规定,他们还不能制止这种在不同相商品上使用“美利达MERIDA及图”商标的行为,只有推荐、认定具有跨类保护作用的中国驰名商标后,才能维护商标权益。于是,美利达公司委托福建点通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商标维权。

  “接诉后,市工商局指定专门办案人员在最短时间内依法办理投诉。”市工商局商广处相关负责人说,查清案件的基本事实后,市工商局决定推荐“美利达MERIDA及图”商标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让台商更好地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11月底,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认定台湾美利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美利达MERIDA及图”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台湾行业领导品牌企业联盟登报感谢

  据介绍,经我市推荐、认定台湾本岛企业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进而保护台湾企业商标权,这在福州尚属首例。“美利达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对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商标事务的交流、沟通具有示范意义,也对台企在大陆保护其商标权提供了法律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依据中国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依法对上述侵权的体育用品商店进行处罚。”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

  “日前,台湾行业领导品牌企业联盟还登报感谢国家工商总局、福建省工商局及福州市工商局大力保护台企在大陆的商标权,并推荐、认定美利达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做法。”昨日,台湾美利达自行车福州销售主管黄志雄告诉记者,获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后,美利达自行车在大陆的知名度会大大提高,对制止侵犯美利达商标权益的行为等方面也大有帮助。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初以来,市工商系统立案查处涉台商标侵权案件17起,罚没金额7万多元。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陈瑞祥 付严 张帆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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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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