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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可申请土地使用税优惠
2011-12-13 21:44:44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市区物流企业土地使用税仍执行优惠政策。记者13日从市商贸服务业局获悉,凡属于四级(含四级)以上土地的,按每平方米税额8元征收,然后由所属区财政按年度每平方米2元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尽快向所在区物流主管部门申报。

  据了解,申请企业解缴2011年土地使用税税款后,持土地使用税完税凭证及相关审核材料、申请报告到所属区财政局办理相关补贴兑付手续。在市本级解缴土地使用税款的企业,在市财政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市商贸服务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文件规定,土地使用税的补贴对象为物流企业,为保证土地使用税补贴惠及市区正常经营的物流企业,当土地使用权人与企业法人不一致时,土地使用税的补贴应由土地使用权人与物流企业共同申请,并提交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方(物流企业)负责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补贴也将直接补至承租方企业账户。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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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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