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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农户每亩最高可获万元补助
2011-10-14 22:44:29  作者:徐小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4日获悉,即日起,闽侯县农户(含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新建钢制大棚蔬菜项目,每亩可获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最高达10500元的补助。

  经测算,中央、省两级财政对钢制大棚的补助办法为:高度大于等于3.5米的联体钢制大棚,每亩补助6900元;宽8米、顶高大于等于3米小于3.5米的单体大棚,每亩补助5500元;宽6米、顶高大于等于2米小于3米的单体大棚,每亩补助3000元。市、县两级财政的补助办法为:连片10亩~30亩的,每亩分别补助1500元;连片30亩以上的,每亩分别补助1800元(年度内大棚面积可累计计算)。其中,钢架大棚的规格要求宽度不少于6米,高度不低于2.8米,钢管拱间平均距离不大于1米,材料为全新钢材。

  记者了解到,闽侯县今年已有621亩新建钢制大棚蔬菜项目通过审核验收,拿到了补助。即日起,闽侯县范围内农户(含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如果想新建钢制大棚蔬菜项目,可凭身份证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土地(林地)承包合同,到闽侯县农机站申请购置补贴。

  (福州日报记者 徐小杰 通讯员 陈建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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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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