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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炒房处长”受贿29套房被判无期 当庭下跪
2009-10-24 16:00:52  来源:新华网  【字号
  法院还查明,陶建国所收受房产的产权证都是根据陶事先要求办在其母亲名下的。在洪某将29套房产的产权证送给陶建国时,每套房产的发票、契税单据等均一起送给了陶建国,其中发票上的购房金额均属虚构。除洪某行贿的29套房产和69万元钱款外,法院同时查明,陶建国还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人钱款37万元,为他们办理房产项目审批提供便利。

  陶妻陶父均在涉案公司上班

  此前,陶建国曾辩称,自己与洪某之间系合作经营关系,所获现金、房产属于股东分红及股东遣散费等性质;其他人给予的钱款是他提供咨询等帮助所获报酬,并非贿赂;他近十年来仅从事技术性工作,并无审批权,故不存在利用职权为他人提供帮助的情况。对此,法院未予采信。

  陶建国后来也承认,洪某开办申港公司曾借用了陶的远亲周某的名义,陶的妻子、父亲都在兴都公司工作,但实际上陶在兴都公司无任何出资、任职、参与实际经营等情况,也没有帮助洪某解决过资金问题。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陶建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85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刑罚应为死刑。但因陶建国归案后有立功情节,并主动退出了部分赃款,且涉案房产均已被查封,法院决定予以减轻处罚,由此作出一审判决。陶建国的亲属表示不服,准备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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