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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企业通关进“认证”时代 闽万家企业受益
2014-12-01 10:20:44  作者:林侃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今日起,《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开始实施,宣告已实行了6年的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废止。今后,进出口企业将不再使用熟知的“AA类”、“A类”、“B类”这样的分类方式,而将凭“信用认证”享受差别化通关待遇。

  评价体系更客观

  根据新办法,企业将依据其信用状况分为三类四级,分别是“认证企业”(包括高级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

  “今后,只要是海关‘认证企业’,都能享受简化单证审核、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等便利措施。”福州海关企业管理处处长陈上斌介绍说。相比之下,“一般信用企业”只适用常规管理措施,而“失信企业”将进入海关“黑名单”,受严密监管。

  据了解,获评“高级认证企业”,就等于享受了海关层面的VIP待遇。除适用一般“认证企业”的管理原则和措施,还将享受一系列优待。如:在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海关估价、原产地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先行办理验放手续;海关将为“高级认证企业”设置协调员,提供“一对一”服务;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等。

  “新办法与原有分类管理制度相比,除类别差异,最大的变化还在于评定方式更加客观。”陈上斌表示。

  据介绍,随新办法一起发布的还有两份标准,分别是海关认证企业标准(高级认证)、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一般认证),前者32项,后者29项,涉及企业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贸易安全等方面。企业可自行比对这些条款并打分,总分达到95分以上(百分制)的,就能申报相对应的认证,待海关核实后予以认证,即享受相应的通关便利化待遇。

  “坦白地说,原有分类方法,有海关主观的成分,而新办法更加客观,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也能使企业加强自律。”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关务部经理王光炉表示。依照现有评分体系测算,这家企业能达到“高级认证企业”标准。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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