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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集团股东被股民起诉下月榕开庭 系国内首例
2014-11-12 18:18:20  作者:邱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公告表示,三木集团股东林传德违规披露信息,构成虚假陈述,事后被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今年8月,这位来自福建顺昌的股民通过网络找到我,希望我能代理此案。”许峰说,仅过了一个多月,他就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达的受理文书。根据初步测算,该股民购入三木集团股票损失逾6万元。

  按照许峰的说法,只要在2012年5月1日至2014年7月11日买入三木集团,并在2014年7月1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受到损失的投资者,也可以向三木集团发起索赔。

  双方是否有庭前调解的可能?12日,记者联系三木集团股东林传德的代理律师林先生,对方表示双方在损失额的计算方式上存在较大分歧,难以调解,只能交由法庭裁决。

  此外,记者了解到,时隔两个月不到,今年7月11日,三木集团对外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8月9日,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因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重大债权转让协议未披露等被责令整改。根据监管措施决定书,2012年度和2013年度,三木集团及下属子公司与华永贸易发生大额关联采购和销售,相关交易金额分别达到43943.81万元和93167.24万元,分别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8.04%和75.79%。上述关联交易均达到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三木集团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该关联交易,也未在相应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

  另据财报显示,三木集团2013年、2012年、201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2.28亿元、46.72亿元、44.5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1406.26万元、1387.03万元、1034.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分别亏损5109.51万元、7415.45万元、2736.69万元。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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