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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林下经济产值达7.1亿 重点扶持建设示范基地
2014-08-18 18:43:56  作者:邱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8月18日讯(记者 邱陵 通讯员 蔡晓明 李建辉)近年来,福州市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截至2013年底,福州市林下经济发展总面积达63.75万亩,全市林下经济产值达到7.1亿元。

  发展林下经济是一条“不砍树也致富”的绿色发展之路。林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4种发展模式,是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据了解,闽侯、闽清、永泰、福清、晋安、罗源等地近几年来在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采集加工利用和森林景观利用等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形成了较大发展规模。

  我市闽侯县、闽清县、福清市、永泰县已被列为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县,每个示范县由省级财政给予200万元的扶持发展资金,2014年市级财政计划安排200万元重点扶持发展林药、林菌、林菜、林苗、林花、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种植、养殖项目,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 的发展格局。

  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闽侯县竹岐乡林下仿野生种植灵芝示范基地、福清市镜阳镇林下种植金线莲和铁皮石斛示范基地、闽清县金砂镇林下种植白术示范基地、美菰国有林场林下种植金线莲示范基地、永泰县葛岭镇林下种植三叶青示范基地、晋安区寿山乡林下中草药种植示范基地等,有效推动我市林下经济科学发展。

  据初步估算,福州林下经济发展资源可达300万亩左右,其中经济林100万亩,竹林80万亩,国有林场45万亩,自然保护区(含自然保护小区)80万亩。

  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起,我市每年筛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且示范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模式,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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