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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制订车险人伤理赔服务标准 须设人伤调解专员
2014-07-21 10:54:42  作者:杨剑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7月21日讯 近日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制订出台《福建省机动车辆保险人伤理赔服务标准》,针对车险人伤理赔案件的关键环节规定行业服务最低标准,要求设立人伤调解专员,积极对接外部调解机构。

  省保险行业协会要求,强化理赔时效,对查勘调度、持续跟踪、抢救垫付、拒赔通知等关键流程提出具体时限,要求建立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一跟一”专人咨询服务、结案回访等制度;明确符合预付赔款的情形、金额和时限要求;完善查勘调度、现场调解、伤残鉴定、材料递交等流程;完善纠纷调解服务,要求设立人伤调解专员,积极对接外部调解机构。

  (福州晚报记者 杨剑峰)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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